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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救命!有人把我的宠物狗关起来。还勒索我,如果不给4k赎金就要把它杀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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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我的宠物犬——1条成年贵宾犬,在四川广安市被一对自称是公务员单位公务人员的夫妇关起来,并且勒索我4000元,不然就要杀死它。

事情的经过这这样子的:3月1号下午两点左右,我妹妹带着我家的狗在小区里散步,她看了一会手机,等抬头看狗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她自己还有周围的人也帮忙找了一下,但是都不见踪影。因为我家的狗以前也经常自己偷偷跑出去玩,一般几个小时就会回家叫门,所以就没在意,以为它很快会回来。

结果这一去就过去了两个多月,了无音讯。期间我们发过朋友圈、在家附近到处搜寻,也询问过经常去的宠物店,都没找到。

直到5月9号早上,我朋友看见了我的狗,被一个女人(她自称夏丽君)牵着。我朋友上前告知这条狗是我们的,夏说不会就这样把狗交还。于是约好当日下午见面,下午时候,夏跟她老公一起过来,他们先是要求给5000块才能把狗归还,我们觉得比较难接受(在广安很多人一个月的生活费才2000),于是我的朋友报了警,警察却撒手不管,让我们要么协商,要么去法院起诉。

当时我想,既然她自称也是爱狗之人,价格也谈不好,那就给她养好了。我只想看到它安全就足够,谁知道对方不肯,一直反复吵着不看到钱,就不会给我们看狗,4000块,要么给现金,要么微信支付。如果不给钱,就把这狗杀了,也跟我们没关系(暗示不给钱就杀掉它)。

我实在很无助,警察不受理,对方还多次声称自己是单位公务人员,现在想想,他们意思是他们有势力,所以想用这身份欺负普通百姓?我没办法,所以只好写了这个帖子,希望大家能转发出去,希望大家能帮我想一下办法。

宠物犬是无辜的,只要它有人疼,我就已经心愿已足,所以我本来打算送她算了;但是她却威胁我不给钱就把狗杀死,这还有没有天理了。(附上狗狗的照片,还有这夫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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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网警未央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5月12日回复,内容见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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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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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狗狗属于公民的私人财产,其它人拾得应当归还,
       如果拾得宠物者在管理上有合理的费用支出,原宠物主人应当承担这项费用,但拾得者声称必须要4000元才返回狗狗给原主人,则拾得者须提供管理期间收取4000元费用的理由和依据。
       如果拾得者提供不了管理它人宠物4000元的依据或者虽有依据但明显不合理,则原宠物主人可以拒绝不合理部分的费用。
       如果拾得者在对方没有满足其4000元要求的情况下拒绝返还狗狗给原主人,则原主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敲诈勒索罪或侵占罪),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则原狗狗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如果拾得者在原主人没有满足其勒索要求的情况下而把狗狗杀死,则拾得者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狗狗原主人可以提法对拾得者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不论司法机关是否立案,原狗狗主人都可以向拾得狗狗而又拒绝返还者的主管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要求,对拾得者的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予以惩处。公务人员应当严格守法,做学法学守的模范,绝不能胡作非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或有不道德行为,是要受处罚、处份的。

发表于 2019-5-12 0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这个狗狗,现在你们双方都想要现在狗狗出去有咬到人你们双方谁会给钱去赔偿别人呢?

发表于 2019-5-1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让大家看得血脉膨胀,义愤填膺,对不对?不过这个帖子应该省略了一些内容,那就是狗的原主人向捡到狗的人要狗的开场对话(包括语气以及对话内容),所以才有了帖子后面这一段,你们说是不是勒个道理?

我觉得:
两方都有过错。

丢狗者:狗管理不到位,致狗丢失,自身问题。试想,无人看管的狗在大街上咬伤人了(前一段时间滨江路一条狗将人咬伤不是赔了两千多么),或者横穿公路造成了交通事故,这可能就不是小事情了。自己觉得,个人做什么都可以,但是要考虑对他人的影响,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平时还经常看到一些人把狗带上公交车还让狗坐一个位置的……..

捡狗者
:大街上不是你的东西不能去摸,更不能往自己家领。这个狗不是自己的,捡狗的人为什么要去捉呢?如果仅仅是看到没有人看管就往自己家带的话,那大街上的男人女人,尤其是长得帅的独行男人和漂亮的独行女人那不是危险了(坏笑)。

这个事情觉得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不然道德层面的压力可能不是涉事双方都能把控和承受的,去年的成都摔狗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一颗硬币本来就有正反面,看事情要看全,我觉得是这样的哈。
发表于 2019-5-1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手机用户6483rB”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经核实,辖区派出所正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安区公安分局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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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手机用户6483rB”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经核实,辖区派出所正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安区公安分局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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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3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楼主没道理。

1.个人行为,扯啥公务员不公务员,就凭这个,就不敢听楼主只言片语。
2.我觉得人家给你养了2个多月,这个是你自己说的,花费精力物理,要你几千虽然有点多,但是也不过分,全世界没得人天生就该惯着你。,

发表于 2019-5-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翻了这么多楼层,发现现在的圣母婊真的非常多,其中几个已经圣母到无敌的境界了.

发表于 2019-5-16 2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

发表于 2019-5-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难得争论这些事情,没意思。反正这是论坛,每个人的观点都摆在那里的,究竟是观点的分歧,还是某人说的所谓思想问题,就留着网友们去评说吧!

发表于 2019-5-1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狗就该杀,狗患给群众带来的安全隐患太大了。

发表于 2019-5-16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出现了有这“狂犬病”一说,我们不说谈狗色变,也有些对狗不大有好感了,狗狗带有病毒,还是应当与狗保持点距离为好。

发表于 2019-5-1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TM1977XS 发表于 2019-5-16 10:31
狗主人都没这个意思,你在误导舆论。

你说我在误导舆论,那是因为你不赞同我的观点,就说我在误导舆论。按照你的说法,是不是大家也可以说你在误导舆论呢?其实我觉得不是,我只承认这是你的个人看法而已,因为某一两个人还没那个能耐,根本误导不了舆论。我不行,相信你也办不到。

发表于 2019-5-1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TM1977XS 发表于 2019-5-16 10:28
你特别好笑,大家都是在讨论这个事情,只允许你发言,不能接受不同的观点?我要是公务员又好了。

既然是谈观点,那就对了。请问:我说“假如是顺手牵狗,那性质就变了”,这个观点有问题吗?请注意,我说的只是“假如”,只是假如而已,并未肯定。而这个“假如”一旦成立(是否成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肯定性质就变了,那狗就不是捡的了,而是......。这个观点其实很客观的,怎么就是思想有问题呢?老师,作为网友,我们只是在谈观点,谈各自对这件事的看法而已,如果你不是那个公务员,如果你只是一个第三者(旁观者),你就谈你的观点就是,不要攻击网友。
老师,就算我的观点不对,就算我的观点没有你那么高见,也只是我的水平问题嘛,怎么能说是我的思想有问题呢?你的意思是说我的思想境界不高?没你那么高?也许是吧,毕竟我只是一个凡人,一个凡人而已。

发表于 2019-5-1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杉 发表于 2019-5-16 10:02
我看你的思想才有问题,这么多人都没你有高见,只有你最行。其实,我只是发出一个疑问而已,只是说,如果 ...

狗主人都没这个意思,你在误导舆论。

发表于 2019-5-1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杉 发表于 2019-5-16 10:07
其实,大家都在谈自己的观点,你却到处喷,难道你就是那个索要4000元的公务员?不会吧?

你特别好笑,大家都是在讨论这个事情,只允许你发言,不能接受不同的观点?我要是公务员又好了。

发表于 2019-5-16 1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TM1977XS 发表于 2019-5-15 11:33
你这人,思想有问题,那肯定是看到街上无主的狗收留,还有些狗自己跟人走而已。只要没有狗主人在身边,就 ...

其实,大家都在谈自己的观点,你却到处喷,难道你就是那个索要4000元的公务员?不会吧?

发表于 2019-5-16 1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TM1977XS 发表于 2019-5-15 11:33
你这人,思想有问题,那肯定是看到街上无主的狗收留,还有些狗自己跟人走而已。只要没有狗主人在身边,就 ...

我看你的思想才有问题,这么多人都没你有高见,只有你最行。其实,我只是发出一个疑问而已,只是说,如果是顺手牵狗,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仅此而已,你何必那么紧张呢?

发表于 2019-5-1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宁愿斥重金喂狗,也不会多花几块钱孝敬父母,是人性泯灭还是道德沦丧?楼主应该反思,既然你的狗别人喂了,花了钱。你补偿给别人是理所当然的,不能觉得别人有钱或者是什么就耍无赖,这样不好吧。

发表于 2019-5-16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TM1977XS 发表于 2019-5-15 12:04
你们简直在乱扯,人家养两个月的费用不该收?竟然敲诈勒索的罪名都能安上去,你是仇视公务员吧??

公务员也是人,并且是普通人,不可以拿公务员说事。不过,我十分痛恨喂狗的人,建议喂狗的花费和精力用在他们的的父母身上,做一个之恩感恩的人,不要做害人害己狗东西。

发表于 2019-5-1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山之石123 发表于 2019-5-15 10:50
养狗的多虚荣,多花点精力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和小孩吧

喂狗的人一般是五孽不孝的狗东西,其结果是被自己的狗咬伤患狂犬病而亡。

发表于 2019-5-15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群众35号 发表于 2019-5-12 18:12
公务员曝光了工作就出脱,为了4000不划算

你们简直在乱扯,人家养两个月的费用不该收?竟然敲诈勒索的罪名都能安上去,你是仇视公务员吧??

发表于 2019-5-15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蜀锦 发表于 2019-5-12 10:21
这个事情让大家看得血脉膨胀,义愤填膺,对不对?不过这个帖子应该省略了一些内容,那就是狗的原主人向捡到 ...

那按你的意思我们看到流浪狗,流浪儿童,流浪老人都不应该去关心,帮助他们,让他们饿死??简直是社会的退步

发表于 2019-5-15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诞老人 发表于 2019-5-11 15:06
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

狗和其他财物不一样,你在歪曲法律,法律也允许拾物者收取合理报酬的,何况养狗本来费用都不低

发表于 2019-5-1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magicddj 发表于 2019-5-11 17:49
看了这么多评论我还以为全广安就没得一个懂法的了。

应该归还,但狗主人也该给人家合理的费用。因为养狗和捡东西不一样,要花钱的

发表于 2019-5-1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圣诞老人 发表于 2019-5-11 14:58
别人不是已经说了有狗证吗?还可以提供邻居等人作证明呀。
       拾狗者向狗主人要钱,用行动 ...

我只想问你,你养过狗吗?、知道一个月要多少费用吗?人家养两个月不该收钱,你来养,我明天送几条狗去你家门口,如果你能养了不收费用才能证明你人品的高大上。而且人家什么时候又说过要把狗丢弃??如果别个要杀狗,还会养几个月。拜托别拿道德来绑架人你,不要因为人家公务员身份而仇视,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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